第05版:平安许昌

我市开启民法典宣传“驻村”模式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殷康焕 张硼)“我们社区随处可见和民法典有关的宣传内容,法治文化长廊里、‘农家书屋’里、宣传版面上,大家随时随地可以学。”7月16日,在长葛市长社街道办事处刘麻申社区,该社区党总支书记刘木合谈及民法典宣传时说。

为进一步提高民法典宣传实效,让民法典在基层、在群众中落地生根,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在大力开展“送法进乡村”活动的基础上,全面开启民法典“驻村”模式,把民法典宣传融入乡村各类法治宣传阵地,在全社会大力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浓厚氛围。

民法典“进长廊”。我市市、县两级司法局充分利用农村法治文化长廊(广场),及时更新民法典内容,让群众在不经意间就可以轻松地学习民法典、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治文化的熏陶,真正将民法典学习融入到日常生活中,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近群众心里。

民法典“上墙面”。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读懂这本“社会生活的百科全书”,我市市、县两级司法局将民法典条文转化为群众喜闻乐见、贴近生活的漫画等内容,喷绘在乡村主街道两侧墙体上,图文并茂,形象直观,让群众一看就明了、照着就能做。

民法典“住书屋”。我市市、县两级司法局充分利用“农家书屋”这个农村普法宣传的主要阵地,将民法典相关宣传手册及时补充上架,扩大农村普法阵地,丰富乡村干部群众的法治文化生活。

“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与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下一步,我们将创新宣传形式,开展分众化、对象化宣传,注重群众参与互动,增强学习宣传的针对性、实效性,确保民法典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许昌市司法局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