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司机涉恶受审 当庭认罪悔罪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彩燕 霍方)“我知道错了,希望法庭能给我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我一定重新做人……”7月23日,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史某(已判刑)恶势力犯罪集团漏犯赵某犯寻衅滋事罪一案,被告人赵某当庭认罪悔罪。

据公诉机关指控,自2013年以来,史某(另案处理)等10人在市区南关大街某大厦两套房屋设立办公地点,假借民间借贷之名,从事非法高息放贷活动,纠集刑满释放人员和社会闲散人员组成专业要账队,采取殴打、辱骂、威胁、堵门、静坐、雇佣老年人到被害人单位或家中坐卧滋扰等形式进行暴力、软暴力索债,获取非法利益,严重影响了他人及政府机关正常工作、生产、生活秩序,形成了以史某为首,以王某、罗某(二人均另案处理)等人为骨干的恶势力犯罪集团。2014年7月至10月,被告人赵某受雇于史某担任司机,多次驾驶车辆拉载史某、王某、罗某等人参与向被害人晁某、曹某等7名借款人或者担保人实施暴力和软暴力索债。

公诉机关认为,赵某受他人纠集、指使,参与了有组织的采用辱骂、殴打、滋扰、哄闹、聚众造势等手段扰乱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其行为触犯了我国刑法相关规定,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刑事责任。赵某在其所参与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辅助作用,且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又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理。

庭审过程中,在合议庭主持下,控辩双方围绕指控事实进行了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被告人进行了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张弛有度。在最后陈述时,被告人赵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罪行供认不讳,当庭认罪悔罪。据悉,该案将择日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