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魏都区人民检察院

充分运用诉前检察建议 合力守护百姓健康安全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罗琳琳 曹佳俊)“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成立3个督导组,3名副局长任各督导组组长,历时5天,对辖区89家基层医疗机构进行全方位现场督查……”日前,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收到一份来自东城区卫生主管部门的书面回复。回复中,该部门就收到检察建议后履职整改情况进行了详细说明。

这件事要从一起过失致人死亡案件说起。鲁某家住东城区,于2009年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却没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2019年2月8日14时许,鲁某在不具备限制级抗菌药物处方权且未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情况下,在其家中私自对翟某实施限制级抗菌药物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静脉滴注。翟某在静脉滴注过程中产生过敏反应,后经抢救无效死亡。同年9月,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以鲁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依法提起公诉。同年12月,此案宣判,鲁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鲁某当庭认罪,表示服判不上诉。

在办案过程中,该检察院检察官发现此案符合提起行政公益诉讼的条件,遂对此案进行立案审查。“通过走访调查,我们发现东城区行医不规范的情况不止鲁某一家,抗菌药物未按规定核准备案、急救药品配备不全、环境较差等问题均不同程度地存在,使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受到侵害,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说。

今年5月,该检察院依法启动公益诉讼诉前程序,向东城区卫生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对辖区违规诊疗行为进行拉网式排查,对发现的问题予以整改,并建立常态化监管机制,定期加强监督检查,杜绝此类情形发生。

收到检察建议后,东城区卫生主管部门高度重视,成立3个督导组,对辖区的89家基层医疗机构(其中村卫生室66家、社区卫生服务站17家、社会医疗单位6家)进行全方位现场督查,全面排查线索,对存在传染病登记不规范、急救药品配备不全、抗菌药物未按规定备案等问题的2个卫生服务中心和1家卫生院进行通报,并发出限期整改通知。目前,存在问题已整改到位。

据悉,下一步,东城区卫生主管部门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加大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监管力度,积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严厉打击卫生违法行为,净化基层医疗卫生市场,让违法违规者无处藏身,给广大患者营造一种安全、卫生、舒适、放心、规范的医疗环境。

“我们也将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主动与卫生主管部门、市场监管部门等形成监督合力,共同预防此类事件发生,在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方面发出检察声音。”该检察院副检察长徐云涛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