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朱庆安 通讯员 李军丽)7月21日,市政府印发《关于部分道路命名的通知》,命名市区新规划建设道路26条,以规范我市道路名称,便于市民出行查找。
此批道路命名是我市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作出的,遵循“彰显历史文化、体现时代特色、保留历史记忆”的原则,依据《许昌市城区地名规划》,突出区域性、层次性、序列性、方位性。除市区主干道外,次干道、小街路以“南北为路、东西为街”原则命名。长5000米、宽60米以上的,命名为“大道”。小街巷涉及村庄的,原则上以街巷所在村庄或附近村庄名称命名,使居民点老地名得以延续、保护和传承。
此批命名的26条道路,魏都区共有5条,分别是开泰路、仁和路、安吉街、清苑街、文轩街;建安区共有4条,分别是文茂路、武兴路、秋湖街、兰溪路;东城区共有3条,分别是英风路、如月路、归心路;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共有2条,分别是龙湖街、云天路;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共有12条,分别是明德路、正德路、景仁路、尚义街、胡寨街、同和街、同德街、民和街、福宁街、惠风街、尚文路、尚礼路。
我市要求各有关单位自道路名称公布起,均要依法使用标准地名。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为道路命名、更名。对已建成并正式命名的道路街巷,要及时设置地名标志,做好维护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