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我市启动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工作

本报讯(记者 刘晓敏)昨日,记者从许昌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获悉,为充分体现党和政府对道德模范的尊重和关爱,着力解决道德模范工作、生活、学习上的困难,进一步营造向道德模范学习的浓厚氛围,树立德者有得、好人好报的价值导向,按照中央、省文明办有关文件精神要求,我市日前全面启动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工作。

为切实开展好这项工作,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并印发了《许昌市道德模范礼遇帮扶实施办法(试行)》。

据介绍,此项工作的礼遇对象为:许昌市推荐获评或许昌籍的历届全国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中国好人,历届河南省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河南好人,历届许昌市道德模范及提名奖获得者、许昌好人。对于礼遇对象,我市各有关部门将从医疗保健、劳动就业、住房保障、公共交通等方面给予“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的礼遇。

帮扶对象为:道德模范或直系遗属中的生活困难者。生活困难者的具体界定是: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身患重大疾病或严重伤残、医疗费用支出巨大造成生活困难者;遭受各类灾害、重大意外事故造成生活困难者;其他特殊困难需要提供帮扶的。根据实际情况,我市将对帮扶对象实施资金帮扶、就业创业帮扶、就学困难帮扶、住房保障帮扶、社会团体帮扶、低保和临时帮扶、法律援助帮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