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鄢陵县人民检察院

依法办案真诚帮教 助迷途少年“返航”

倾注真心真情,帮教附条件不起诉人员。

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李世杰 文/图)对迷途的少年,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用法律教育、用理性引导、用真情感化、用信任挽救”,全力助其“返航”。昨日,记者从该检察院获悉,在该检察院检察官的真诚帮教下,迷途少年小明(化名)顺利踏入大学的校门。

今年高考前,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受理一起盗窃案件,检察官审阅卷宗时发现犯罪嫌疑人小明是一名即将参加高考的未成年人。高考是人生中的一件大事。为使小明赶上高考,检察官加班加点进行社会调查,了解到小明平时表现良好、没有违法犯罪前科、到案后真诚悔罪、已经对被害人赔偿并取得被害人谅解。报经检察长批准后,他们仅用3日就对小明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办案之余,检察官对小明的父母进行亲职教育,教他们和孩子沟通的技巧、助小明矫正错误的方法等。针对小明,他们从法律和心理层面进行帮教,鼓励小明向前看。在检察官、老师及家长的鼓励下,小明顺利参加高考,并发挥出应有的水平,被一所专科院校录取。

在审查起诉环节,检察官加快办案进度,结合案情及对小明帮教的情况,提出附条件不起诉的意见。该检察院检委会研究后,决定对小明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此时距离开学报到的时间仅有5天。

据悉,下一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将做好对小明的监督考察工作,帮助小明顺利度过考察期,并完成大学学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