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本公司股东会(出资人)决定:本公司注册资本从人民币1000万元减至人民币500万元。请债权人自接到本公司书面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逾期不提出的视其为没有提出要求。
河南辰泰电气设备有限公司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