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以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三型五化两融合” 党建工作思路,通过抓党建、带队伍、促业务,实现了党建与检察业务工作的同步发展、同频共振。
2017年、2018年,我院机关党委连续两年被许昌市直工委授予“红旗党组织”称号。2019年,我院被许昌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称号,被鄢陵县委确定为全县“党建工作示范单位”和“五型机关”党组织,被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表彰为“先进基层检察院”,被省委、省政府授予“河南省文明单位标兵”称号,先后接待30多家单位前来参观交流党建工作。
一、强化理论武装,构建“三型”机关
“三型”,即争创学习型好党员、学习型党支部、学习型检察院。
1.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我院出台《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党建工作要点》《党建工作计划台账》等文件,明确党组的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明确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分管部门党建工作的责任,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发展。
2.培养高素质、专业化的党务干部。我院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认真落实《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国共产党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等党内法规,力争把党务干部培养成政治上的明白人、党建工作的内行人、干部职工的贴心人。
3.开展“争创先锋党支部、争做爱岗敬业标兵”活动。我院机关党委根据各党支部平时整理的资料、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和干警评议,每季度评选出2个“先锋党支部”、10名爱岗敬业标兵。通过示范引领,在去年全市检察机关的绩效考评中,我院取得第二名的好成绩。
4.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我院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计划安排,认真落实“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总要求,查找梳理五类问题,细化成18项整改内容,建立相应销号工作台账。在鄢陵县委举行的主题教育演讲比赛中,我院获得第一名的优异成绩。
二、强化理念创新,确立“五化”标准
“五化”,即标准化、智能化、精细化、专业化、规范化。
1.不断更新工作理念。去年以来,我院选派多名党务干部到全国模范检察院——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检察院、安阳市北关区检察院学习党建工作,进一步开阔了视野,改进了工作方法。
2.不断搭建党建阵地。去年以来,我院持续加大党建阵地建设力度,先后投入5万元建设“不忘初心、牢记使命”“苦干实干、创新攀高”宣传专栏及鄢陵历史文化长廊等,营造了浓厚的党建氛围。
3.不断提升党支部标准化水平。我院刚性规范“三会一课”数量、标准,经常召集9名党支部书记研究党建工作,有意识地提高党支部书记党务活动的谋划和组织能力,充分发挥党支部教育、管理党员的作用,使党支部真正成为推动发展、服务群众、凝聚人心、促进和谐的战斗堡垒。
三、强化党建统领,实现“两融合”目标
“两融合”,即党建与文明创建深度融合、党建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1.深入开展“党建+”行动。我院把党建与队伍、业务建设同谋划、共部署、齐考核,坚持执法办案到哪里党组织的触角就延伸到哪里,并结合开展的主题党日活动,做好服务民营企业、公益诉讼、群众来信封封有回复等工作。
2.党建与文明创建相结合。我院成立党员志愿服务队,组织党员干警经常到鄢陵县东街社区养老院开展“学雷锋、送温暖、敬老爱老”活动,到柏梁镇官寨社区开展“五联双报到”活动,交流党建工作。
3.精心组织开展各项活动。我院举办“庆五一、迎五四”趣味运动会,营造“快乐检察”文化氛围;开展“迎七一、学党史、谈感悟”座谈交流活动,组织班子成员、支部书记、部门负责人和老干部赴吉鸿昌将军纪念馆和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党员管理教育中心参观学习,提升党性修养。
(作者系鄢陵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