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宜居许昌

公 告

王小红、郑宇桐等6位许昌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房债权人:

现向你们公告送达购房债权审核通知书,其中王小红(身份证号:410422196707150082)确认金额717500元,郑宇桐(身份证号:411024199411180026)确认金额235100元,徐玉庆(身份证号:411023194204190011)确认金额30000元,吴国林(身份证号:411002195908281010)确认金额178051元,王毅(身份证号:411002197603081017)确认金额200000元,李梅荣(身份证号:411081194610285968)确认金额200000元。以上6位债权均确认为购房债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你们未向破产管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破产管理人将依法提请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你们的债权。

特此公告

河南名人律师事务所

许昌德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