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培钦)11月13日,依据相关规定,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对9月份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后5名的襄城县麦岭镇、襄城县山头店镇、襄城县城关镇、襄城县颍阳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实施公开约谈;同时,对襄城县政府分管负责同志一并进行公开约谈。
对9月份县(市、区)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市后两名(由好到差)的禹州市、襄城县政府提出预警提示;对9月份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全市后10名(由好到差)的禹州市花石镇、建安区将官池镇、襄城县湛北乡、襄城县王洛镇、建安区桂村乡、襄城县麦岭镇、襄城县山头店镇、襄城县城关镇、襄城县颍阳镇、禹州市苌庄镇政府提出预警提示。禹州市苌庄镇因9月份PM2.5月均浓度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符合文件中第十三条规定的免责情形,不再实施问责。
依据规定,对8、9月份连续两个月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前5名的鄢陵县陈化店镇,给予1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8、9月份连续两个月乡(镇)环境空气质量排名进入后5名的襄城县山头店镇、禹州市苌庄镇,分别给予10万元的经济惩罚。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是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胜之年,距离年底仅有一个多月的时间,各部门要积极主动作为,确保攻坚任务圆满完成;重点在扬尘管控、“散乱污”企业治理、散煤燃烧治理等方面下功夫,科学精准开展攻坚工作,为全市污染防治攻坚大局作出应有的贡献。市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要讲政治,真担当,严提升,坚决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
会上,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播放了排名落后乡镇问题视频,并播放了排名全市前10名的襄城县库庄镇、襄城县范湖乡的先进经验视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