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6日上午,在灵沟河魏都区永昌西路段上空,一架小型无人机来回盘旋,这是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正在用无人机巡河。
“有了无人机这个高空‘侦察兵’的加入,以往看不到、过不去的地方都被纳入了监控范围,河道周边有没有乱占、乱堆、乱采、乱建问题都能及时发现。”该检察院第四检察部主任王东芳说。
良好生态环境是最公平的公共产品,是最普惠的民生福祉。在许昌,河畅、湖清、水净、岸绿、景美的水生态环境,让居者心怡、来者心悦。作为许昌中心城区,魏都区辖区内有7条河道,即颍汝干渠、清潩河、运粮河、幸福渠、护城河、灞陵河及中轴水系。如何守护好这份来之不易的水生态建设红利,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一直在探索。
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在全市率先推动“河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落实,与魏都区河长制办公室联合出台“河长+检察长”工作实施意见,主动把检察长巡河作为常态化工作予以落实,通过法律监督实现“水更清、河更畅、岸更绿、景更美”的群众新期待。
在该检察院,检察长、副检察长均为河道责任人,定期联合区河长办公室工作人员对辖区内的河流开展巡河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导致河流生态环境受到破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适时以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甚至提起公益诉讼的方式督促整改。
颍汝干渠是北汝河向许昌市区输送生活、生态用水的重要通道,是许昌人民赖以生存的“大水缸”。今年8月,该检察院检察官巡河时发现,“颍汝干渠庞庄段河道内和河岸边随意抛撒、堆放大量生活垃圾,蚊蝇滋生,污染水体”,遂立即向有关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
对此,魏都区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责成魏都区颍昌街道办事处对颍汝干渠庞庄段存在的建筑和生活垃圾限期组织清运,清理完成后第一时间移交干渠绿化施工单位进行绿化施工,并要求颍昌街道办事处乡、村两级河长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巡河力度。
“今年10月底,我们再次来到颍汝干渠庞庄段巡河时,发现该河段建筑和生活垃圾确已全部清理完毕。”王东芳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