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禹州市人民法院强力执行“打财断血”

一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犯财产刑全部执行到位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刘少玄)11月13日,记者从禹州市人民法院获悉,通过该法院执行干警全力攻坚,截至目前,王某付恶势力犯罪集团案首犯王某付财产刑130余万元全部执行到位。

王某付现年54岁,禹州市梁北镇人。2009年至2018年,以王某付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为牟取不法利益和形成非法影响,在禹州市高利放贷,并组织专门的要账人员,采取向债权人、担保人恐吓、威胁等“软暴力”方式暴力讨债,其间实施了非法拘禁、非法侵入住宅、妨害公务、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犯罪活动。该集团犯罪行为严重侵犯了受害人的人身权利,扰乱正常的生活、经营秩序,造成了恶劣社会影响。

今年4月,禹州市人民法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妨害公务罪、强迫交易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被告人王某付有期徒刑14年,并处罚金20万元。其余25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相应刑罚,王某付和其他相关被告人被责令退赔相关被害人损失110余万元。

一审宣判后,部分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今年6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原判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遂依法作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裁定。

6月30日,该案财产刑移送禹州市人民法院立案执行,移送执行标的170余万元,其中罚金60余万元,退赔被害人110余万元。对此,该法院执行局高度重视,成立执行专班对此案进行研究部署,制订周密执行方案,逐一梳理被执行人家庭财产情况,通过“线上线下”同时发力,共计冻结被执行人10余万元、查封被执行人房产4处,其中一处之前归首犯王某付所有。11月3日,王某付名下房产以139万余元的价格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顺利拍出。

“除了部分被执行人罚金未执行完毕之外,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案件大部分财产刑现已执行到位。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追缴该案其余罚金,并着手做好被害人退赔工作。”该法院执行局有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