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我市启动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

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张硼 殷康焕)11月30日,我市启动2020年“宪法宣传周”活动。此次活动以“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为主题,将于12月6日结束。

宪法宣传周活动采取“主场活动+主题活动”方式进行。主场活动主要是收看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共同举办的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报告会暨2020年全国“宪法宣传周”活动启动仪式;举行民法典赠阅仪式;开展宪法知识竞赛活动;在汽车客运站、公交车站、火车站等交通场站的电子显示屏、触摸屏、移动数字电视、车载视频显示终端等播放宪法宣传公益广告和微视频;利用电子显示屏、横幅等,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大力弘扬宪法精神;在许昌电视台《莲城释法》栏目播放专题节目等。主题活动是指宪法进企业、宪法进农村、宪法进机关、宪法进校园、宪法进社区、宪法进军营、宪法进网络。

据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市司法局局长董克俭介绍,活动期间,我市各地各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加强协调沟通,整合普法资源,形成宣传合力,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讲好宪法故事,弘扬宪法精神,维护宪法权威,使宪法精神深入人心,以宪法精神凝心聚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