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2版:要闻

我市启动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本报讯(记者 胡晨 通讯员 杨公铭)为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我市决定,即日起至2021年春节前,在全市组织开展治理欠薪冬季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以全面贯彻实施《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为抓手,以招用农民工较多的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行业为重点,对治理欠薪法律法规政策贯彻落实情况进行集中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六项,分别是:用人单位依法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情况;政府投资工程项目、国企项目及各类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审批管理、资金监管和工程款(人工费)按期足额拨付情况;工程建设领域落实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施工总承包单位代发工资、农民工实名制管理、工资保证金存储、维权信息公示等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情况;依法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情况;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实施信用惩戒情况;对治理欠薪工作失职失责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情况。

据介绍,此次专项行动分集中宣传和自查、执法检查两个阶段进行。在集中宣传和自查阶段,各县(市、区)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通过以案释法等多种形式,深入企业、工地、社区,大力宣传《条例》和相关劳动用工法律法规,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切实提高企业依法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自觉性,增强农民工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营造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的良好舆论环境。在执法检查阶段,各县(市、区)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将抽调执法人员,对辖区内用人单位工资支付情况进行集中排查,督促在建工程建设项目落实《条例》规定的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依法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对重大典型欠薪案件挂牌督办,建立健全工作台账,实时掌握欠薪企业、欠薪人数、欠薪金额,坚决做到欠薪问题不解决不销账。

市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表示,对查实的欠薪违法行为,将坚决做到“两清零”,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真正兜住基本民生底线,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