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蕊 通讯员 崔青宇) 近日,全国各地频繁出现拒收人民币行为,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对此,中原银行许昌分行等我市金融机构发出倡议,向拒收人民币行为坚决说“不”。
人民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货币。为维护人民币流通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餐饮、零售、交通运输等行业及行政事业、公共服务等领域的现金收付行为,我市金融机构提出三点倡议:一是除依法应当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的情形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告示等方式拒收现金。二是在接受现金支付的前提下,鼓励采用安全合法的非现金支付工具;同时,保障人民群众和消费者在支付方式上的选择权。经自愿、平等、公平、诚信协商一致,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方式、无人销售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履行法定职责,且不具备收取现金条件的,可以使用非现金支付工具。银行业金融机构、非银行支付机构不得要求或者诱导其他单位和个人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三是任何单位和个人存在拒收或者采取歧视性措施排斥现金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广大市民可进行举报,举报查实的,由中国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