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财经

民间借贷:合同要有效 利率有变化

本报讯(记者 杨晓燕)近日,市民张先生苦恼不已,一年多前,他借给朋友10万元钱,双方约定“月息2分”,借款期限两年,但借款一年后,朋友既没有归还本金,又没有继续支付利息。对此,记者采访了我市某银行的工作人员。

该银行工作人员介绍说,今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以下简称《民间借贷新规定》)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的;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的出借人,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违背公序良俗的。依据这些规定,张先生可以对照一下自身的情况,看自己的合同是否有效。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民间借贷合同有效才能对借贷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如果无效则不能约束合同当事人,其中关于利息、逾期利息以及手续费等的约定无法保证,如果起诉,法院也不会支持相应的诉求。

同时,银行工作人员解释,根据《民间借贷新规定》,被认定无效的合同,出借人还有可能承担刑事责任,比如,行为人套取金融机构贷款转贷,这种情况可能会被认定为高利转贷罪;行为人以向其他营利法人借贷、向本单位职工集资,或者以向公众非法吸收存款等方式取得的资金转贷的,则涉嫌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或者集资诈骗罪;行为人未依法取得放贷资格,以营利为目的向社会不特定对象提供借款的,涉嫌构成非法经营罪。另外,如果出借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借款人借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则可能构成共犯。

关于民间借贷的利率,该银行工作人员表示,依据原来的法规,受法律保护的民间借贷利率最低为24%,但是《民间借贷新规》规定:出借人与借款人既约定了逾期利率,又约定了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出借人可以选择主张逾期利息、违约金或者其他费用,也可以一并主张。但是,总计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4倍的部分,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也就是说,民间借贷的利率应该在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以内,以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 3.85%的4 倍计算,民间借贷利率的法律保护上限为15.4%,相比于过去最低24%的标准,有较大幅度的下降。依据此项规定,张先生借给朋友的10万元钱,利率要按市场报价利率的4倍计算,可能为15%左右。“国家采用利率保护浮动机制,不再以固定利率作为保护上限,在利率下行的大环境下,也与市场化利率改革的步伐相适应。”该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