禹自规告字〔2020〕24号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市政府批准,我局拟办理1宗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及协议出让,现公示如下:
一、宗地基本情况 单位:㎡、年、元㎡、万元
二、公示时限、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7日,在2021年1月4日17时截止,若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虽有异议但经审查没有发现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我局将依法办理有关供地手续。
联系单位:禹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土地利用股
联系电话:0374-8162100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应活动全程受禹州市纪委监委和社会监督。
禹州市纪委监委第三执纪监督室
电话:0374-8279359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