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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检徽在奋进中熠熠生辉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2020年亮点工作回眸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小燕带领检察干警重温入党誓词,坚定理想信念。

情系留守儿童,联合开展公益赠书活动。

加强公益诉讼宣传,提高群众参与度。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襄城县工商联开展“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该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小燕(左四)陪同参观。

襄城县人民检察院与西南政法大学合作,共建教学科研实践基地,实现高校学术理论研究与检察司法实践的优势互补。图为该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小燕(右)为基地揭牌。

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姚彩蔚 胡宽阳

核心提示

岁月不居,时节如流。转眼间,春夏秋冬又一年。在即将过去的2020年,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紧扣常态化疫情防控、服务保障“六稳”“六保”、扫黑除恶等中心工作,充分履职,稳步推进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在服务发展大局、维护社会稳定方面持续发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优更实的法治产品、检察产品。

主动担当,自觉服务疫情防控大局

【新闻回放】崔某系襄城县十里铺镇人,开了一家销售婴幼儿用品的网店,其中包括婴幼儿口罩。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眼见口罩紧俏,他便出资购买口罩机和原材料,在没有生产资质的情况下,于今年1月28日开始在自家仓库内和同村村民付某的家中生产婴幼儿口罩。

2月10日,襄城县公安局接到举报后查获该窝点。截至案发,崔某通过网店向外销售婴幼儿口罩14652个,案值13万余元。经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抽样检测,崔某生产的口罩在过滤方面不合格。

此案系襄城县首例生产销售伪劣口罩案。受理此案后,襄城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坚持依法从严从快办理,涉案人员均被批准逮捕,并全部认罪认罚。案件进入提起公诉程序3日,该检察院便依法向襄城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今年7月,此案一审宣判。

疾风知劲草,烈火炼真金。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做什么、怎么做,考验着检察机关、检察人员的政治自觉和责任担当。

面对疫情,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坚决服从党委、政府统一指挥,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紧急成立了2个小区专班和3个机动应急处置组,在做好机关疫情防控工作的同时,每日由班子成员带领2名检察干警,在小区防疫点全天值守,按要求做好小区人员体温测量、出入登记、公共区域消毒等工作。

与此同时,该检察院全面开启“非接触”办案模式,充分利用“三远一网”系统,积极主动履行检察职能,通过远程提审、远程送达、远程庭审等线上方式,在有效减少人员接触、保障疫情防控措施落实的前提下,确保疫情防控期间司法办案工作有序开展。

2月10日,该检察院受理了河南省公安厅指定襄城县公安局管辖的一起跨境网络电信诈骗案,襄城县公安局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对董某等25人以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提请审查逮捕。

因该案涉案人数众多、案情复杂,该检察院迅速成立以副检察长李雅任组长的办案组,利用3天时间,在该检察院远程提审室通过远程提审系统,依法分别对身处襄城县看守所远程提审室内的董某等25名犯罪嫌疑人进行讯问,保证了案件法定期限内高质量办理。

为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服务大局的能力水平,今年7月,中共襄城县委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党校检察院分校挂牌成立,该检察院为干警设置了以党性教育、政治理论学习、法律法规、纪律作风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5项专题学习内容,将党建与检察业务一起学、一起抓。自挂牌至今,该检察院已开展各类培训34次。

积极作为,助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新闻回放】10月23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联合襄城县工商联举办“服务‘六稳’‘六保’、护航民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活动,20余名民营企业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应邀走进该检察院参观、座谈。

在该检察院,民营企业家和代表委员们依次参观了12309检察服务中心、案管大厅、党建阵地、荣誉室等办公办案场所,实地了解检察院工作职能。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民营企业家积极发言,纷纷表示:“此次检察开放日活动为民营企业家走进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提供了宝贵的机会,搭建了检察官与企业家面对面沟通的平台,让大家看到了检察机关依法保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的责任和担当。”

今年以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始终把服务保障企业复工复产作为服务大局的重中之重,协同开展“四大检察”“十大业务”,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手段,着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为此,该检察院成立了涉企犯罪检察办案组,严厉打击侵害企业刑事犯罪,对民营企业家和企业家涉嫌相关犯罪的,坚持依法惩处和平等保护相结合,依法切实做到能不捕的不捕、能不诉的不诉、能不判实刑的就提出适用缓刑建议;对必须捕、必须诉,特别是涉黑涉恶、罪行严重的,坚决依法惩治,推动民营企业筑牢守法合规经营底线。

同时,该检察院建立了检察长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成立企业法律服务组,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有效整合服务资源,护航企业健康发展。

“我们与襄城县工商联联系沟通,确定了一批需要帮助的企业,并将这些企业进行了分包,由每名党组成员带领分管部门干警对分包企业进行走访调研,详细了解掌握企业有关情况,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为企业出谋划策,进一步增强企业克服困难、加快转型发展的信心。”该检察院有关负责人介绍。

今年8月,该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徐小燕带队先后走访了平煤隆基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河南舒莱卫生用品有限公司、万杰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一批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通过深入企业与企业家面对面座谈等方式,积极宣传检察机关承担的职责,主动征求企业对检察机关如何保障地方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和建议,全面了解企业的法律诉求,及时发现企业发展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该检察院副检察长耿喜锋走访分包联系的襄城县某民营企业时,该企业负责人刘某反映,因案件执行不到位造成资金流转困难,企业面临压力很大。得知这一情况后,耿喜锋立即与法院联系协调,最终促使该案件顺利执行到位,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流转压力。

全力以赴,决战决胜扫黑除恶收官年

【新闻回放】9月29日上午,由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卢甲朋、卢乙朋等20人涉黑案一审宣判。首犯卢甲朋、卢乙朋均被判处有期徒刑22年,其余18名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至18年不等,大部分被告人被判处相应的资格刑、财产刑。

卢甲朋系襄城县双庙乡前卢村原党支部书记。1999年以来,卢甲朋、卢乙朋兄弟二人纠集卢某东、付某红等人,以家族关系为纽带,以襄城县双庙乡前卢村基层政权为平台,采用暴力手段或以暴力相威胁,在前卢村及周边区域多次实施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以卢甲朋、卢乙朋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横行乡里,称霸一方,严重损害了基层党委和政府形象,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今年9月13日至15日,此案开庭审理,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徐小燕作为第一公诉人依法出庭支持公诉。

2020年,为期三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入决胜之年。作为主力军,襄城县人民检察院自觉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核心检察业务和重大政治任务,坚决落实“不放过、不凑数”办案原则,对所有涉黑恶案件挂图作战、精准管理,确保每起涉黑恶案件都办成铁案。

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坚持重大涉黑恶案件成立专案组办理、重点案件涉黑检察组组长亲自办理机制,对黑恶势力犯罪依法从严从快惩处,形成震慑效应;建立完善联席会议制度,注重协同作战,形成协调有力、配合紧密、运转高效战斗集体;强化提前介入,及时主动与公安机关同步聚焦重点难点,补齐补强证据,确保打击效果。

在办理卢甲朋、卢乙朋等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案的过程中,该检察院在涉黑犯罪检察组中挑选骨干成员成立专案组,由涉黑犯罪检察组组长李雅担任专案组组长,全力以赴封闭办案,在依法办理的基础上加快办理进度,对犯罪事实、情节不清的,加强与公安机关沟通,坚持边审边补,确保其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该案中,该检察院共批准逮捕22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起诉20人。今年9月,该案一审宣判。部分被告人不服提起上诉。12月1日,二审法院依法裁定维持原判。

针对该案中发现的“保护伞”线索,该检察院及时移交,襄城县纪委监委共纪律处分63人,其中认定“保护伞”14人。

针对该案背后存在的行业监管、基层建设等方面的突出问题,该检察院分别向襄城县双庙乡党委和政府、襄城县烟草公司、襄城县公安局,依法送达具有可行性和实效性的检察建议书。接收单位均认真研究,逐项对照整改,并限期予以回复。

依法履职,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

【新闻回放】今年5月,襄城县籍现役军人刘某向检察机关反映,其2018年度在军队荣立三等功,按照相关优抚政策由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发放的相应奖励金一直没有发放到位。其亲属到相关部门咨询此事,对方以“网上查不到立功信息”等理由拒不发放。

接到该线索后,襄城县人民检察院高度重视,立即进行了全面排查,在查清2018年度至2019年度军人立功奖励金发放情况以及包括刘某在内共34位军人立功奖励金未发放到位的基础上,依法向相关部门发送检察建议。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部门表示完全接受。

5月29日,在该检察院现场监督下,该县相关部门向刘某等符合条件的34位优抚对象集中全额发放奖励金共5.1万元。

公共利益无小事。今年以来,襄城县人民检察院牢牢把握“公益”核心,秉持“双赢多赢共赢”理念,紧扣党委、政府关注重点和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突出办理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英烈权益保护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依法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今年5月,该检察院在全市率先聘任行政机关专业人员兼任检察官助理,一方面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专业优势,协助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以弥补检察机关的专业弱项,实现精准监督;另一方面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依法履职,实现检察监督与行政执法的有效衔接,形成保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合力。

今年6月,该检察院检察长徐小燕应邀来到襄城县委党校,为襄城县2020年第一期科级干部和第一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全体学员上了一堂公益诉讼课,让全县各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了解掌握与其履行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检察公益诉讼制度有关知识,切实增强依法支持配合检察机关公益诉讼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

据统计,今年以来,该检察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7起,立案办理26起,发送检察建议22份,分别涉及生态环境、食品安全等领域案件;办理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1起,已开庭并当庭宣判。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由襄城县人民检察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