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姚永丽)2018年以来,受理一审黑恶势力犯罪及“保护伞”案件89起582人,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160人;判处财产刑及追缴没收违法所得、责令退赔等金额达8亿元,执行到位7.8亿元……12月30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我市两级法院3年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市两级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主动对标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党中央决策部署和人民群众期待目标,聚焦大要案审理,坚持院长带头办案,严厉打击黑恶势力及“保护伞”。截至目前,我市两级法院院长主审或担任审判长的涉黑恶案件14起,主管院长主审或担任审判长的涉黑恶案件43起。
为实现“打财断血”,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成立了“一把手”任组长的涉黑恶案件财产处置领导小组和涉黑财执行工作专班,在涉黑恶案件裁判文书中创新设置“财产清单”,对公诉机关移送的涉案财产逐一明确处置方式,确保涉案财产件件有着落、有处置;在全省首创查询涉黑恶案件被告人债权机制,对被告人所涉及的民事判决进行财产查询,对查询到的到期债权由执行部门予以追缴没收,彻底清缴被告人的隐形财产。
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的同时,我市两级法院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防控机制建设,将依法严惩黑恶势力犯罪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有机结合,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社会治理、行业管理中的漏洞及薄弱环节,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加强监管的司法建议,截至目前共发出司法建议91份,复函率100%。
为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扫黑除恶的成效,我市两级法院先后对50余起涉黑恶案件进行集中公开宣判,并集中向被害人进行财产退赔。
“专项斗争收官不等于扫黑除恶放手。”据悉,下一步,我市两级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着力推动扫黑除恶常态化,始终对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保持高压态势,为平安许昌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