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刘地委 通讯员 张广伟)为进一步强化进口冷链食品监管,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12月24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成督导组,对魏都区、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3家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冷链食品监管情况进行专项督导。
督导组发现一家企业冷库内存有进口牛肉,但未发现检验检疫、核酸检测和消毒证明,食品管理员不知道“四个不得”内容。督导组责令属地局立即封存该批次食品,并向当地政府防疫指挥部报告,立即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及相关处置。另一家企业冷库内存有进口猪蹄,但未发现检验检疫和消毒证明,食品管理员不知道“四个不得”内容。对此,督导组责令属地局立即查清本次食品的相关手续,若无相关证明,立即封存,并向当地政府防疫指挥部报告,立即进行核酸采样检测及相关处置。督导组要求以上问题处置的情况及时向市市场监管局督导组报告。
督导组表示,将切实履行监管责任,督促市场开办者、食品生产经营者索取消毒单位出具的进口冷链食品货物已经消毒的证明,凡是不能提供消毒证明的,一律不能上市销售;强化对食品生产经营者进口冷链食品的追溯管理,对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依法查处;做好市场环境消毒工作;全面落实“四个不得”,进口冷链食品没有检验检疫证明、没有核酸检测报告、没有消毒证明、没有追溯信息的,不得上市销售;迅速摸清食品生产单位及餐饮业使用进口冷链食品底数,督促从业主体落实防控责任、做好个人防护,确保冷链不掉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