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新)1月9日,市七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王堃主持会议并讲话。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韩国全、周为民、王宏伟、唐群喜、张书杰,秘书长李光亚出席会议。副市长李海峰,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市监察委、市人民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应到常委会组成人员41人,实到36人,符合法定人数。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中共许昌市委关于制定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决议》。
王堃指出,为全面落实市委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市人大常委会党组迅速行动,研究起草了落实会议精神的相关决议,并于1月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表决通过了《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全面落实〈中共许昌市委关于制定许昌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的决议》,充分体现了市人大常委会落实会议精神的决心和信心。希望市人大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按照决议要求,紧密结合常委会的实际和自身的岗位、工作、思想、作风实际,在吃透精神、把握实质上狠下功夫,在抓住重点、注重结合上狠下功夫,在依法履职、高效尽责上狠下功夫,在以上率下、奋勇争先上狠下功夫,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凝聚宏大伟力,把市委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转化为全市人民的自觉行动,为实现“十四五”开好头、起好步,加快许昌“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作出人大新的更大贡献。
会前,市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五十六次主任会议,研究了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的相关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