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国际新闻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划拨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批前公示

襄自然资源划(2021)1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四条、《划拨用地目录》(国土资源部令第9号)和国土资源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16号)有关要求,我局拟将位于城关镇南坛门社区宗地编号为8-13-4号和8-13-5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分别为17026.59平方米和2276.36平方米,用地性质为非营利性医疗卫生设施用地(医疗卫生用地),以划拨方式供应给襄城县人民医院。

如对该宗地有异议,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襄城县自然资源局开发利用和所有者权益股提出,逾期我局将上报县政府批准,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联系电话:0374-3993890

(2021年1月12日在《许昌日报》4版刊发的襄自然资源划(2021)1号公示作废,特此声明。)

襄城县自然资源局

2021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