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应于每年到登记管理机关接受年度检查。经查,下列2家社会团体、6家民办非企业单位连续两年未参加年度检查。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我局对8家社会组织单位给予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决定,对1家社会组织给予注销登记。(自公告之日起,其登记证书正、副本和印章及对公银行账户一律作废)
一、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
1.许昌市魏都区轮滑协会(统一代码:51411002MJG380558N)
2.许昌市魏都区信鸽协会(统一代码:51411002MJG38054XN)
二、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
1.许昌市魏都区潩水路幼儿园 (统一代码:52411002MJG382238Y)
2.许昌市魏都区文博培训中心(统一代码:52411002MJG3817296)
3.许昌市魏都区小星星英语学校
(统一代码:52411002MJY366580G)
4.许昌市颐和苑老年公寓
(统一代码:52411002MJG3815502)
5.许昌口腔医院清虚街门诊部
(统一代码:52411002MJG3824654)
6.许昌生殖医学专科医院
(统一代码:52411002MJG3819053)
三、注销登记的社会组织
许昌市魏都区食品安全员(师)协会(统一代码:51411002MJG3805159)
魏都区民政局
2021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