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

坚持新发展理念 服务高质量发展

本报记者 王培钦 通讯员 刘群力

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坚决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2月20日,市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污染防治攻坚办)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就贯彻落实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服务重点项目建设、提升企业污染防治能力、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等工作进行部署。

开好局、起好步,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

党中央提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生态环境目标任务如期高质量完成的基础上,到2035年基本实现美丽中国建设目标,到本世纪中叶建成美丽中国重大部署。

会议指出,我市污染防治攻坚战线的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领会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领悟新发展理念,统筹污染防治和经济社会发展协调统一、相辅相成、共同发展。

要转变思想观念,提升政治站位,增强危机感、使命感,雷厉风行,与市委、市政府重大部署保持高度一致,迅速进入工作状态。

要按照秋冬季污染防治攻坚工作方案要求,强化措施,拔高标准,确保第一季度环境质量目标实现“开门红”。

订方案、谋好篇,全面帮扶企业发展

一直以来,市污染防治攻坚办严格落实“四个一百”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积极主动为企业服务。

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指出,要发挥好改革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大胆突破体制机制障碍,依靠改革应对变局、开拓变局。对此,市污染防治攻坚办将持续开展帮扶企业活动,全面梳理许昌市2021年重点项目清单,制订服务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对227个市级重点项目进行分类帮扶、全程服务,重点督导考核污染防治攻坚战成员单位服务全市重点建设项目成效。

在新建项目开工前,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要督促生态环境部门主动与建设单位进行对接,上门服务,就项目产业政策指导、环评办理、污染防治方案的确立等进行一站式服务,确保新建项目不因环保手续晚开工或开不了工;在建设项目的推进中,要统筹督促控尘办等单位,向建设单位发放扬尘污染防治宣传材料,上门指导施工企业采取科学的扬尘污染防治措施,落实扬尘防控“三员”管理制度,及时办理开复工手续,指导重点项目施工单位办理民生工程重污染天气施工许可手续,确保续建项目不因扬尘污染管控问题而影响施工。

另外,在项目竣工投产后,市污染防治攻坚办要协调工信、生态环境等部门,指导服务企业早开工、早投产,积极引领指导企业实施绿色化企业创建,达到环境绩效分级A、B级水平,实现污染物超低排放或“零排放”,使企业少受或不受重污染天气影响;同时,在日常环境监管中,要做到“非必要不干扰”,确保竣工项目建成一个开工一个、投产一个、达效一个。

转观念、抓队伍,锻造素质过硬铁军

新发展阶段,要有新发展观念。全市领导干部会议指出,要以“开局就是决战、起步就是冲刺”的劲头,进一步聚焦“智造之都、宜居之城”建设。污染防治攻坚战作为产业结构调整、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将着力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

为此,市污染防治攻坚办提出,要加强人员培训教育,认真学习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精神,把握新阶段、贯彻新理念、融入新格局,提升全体人员的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全面推进政治建设、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保证思想上不松懈、行动上不松劲,扎实做好各项工作。

要加强作风建设,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抓作风建设,善始善终、善作善成。只有这样,工作作风建设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要敢于担当、勇于担当、乐于担当,围绕全市领导干部会议确定的工作基调,牢记使命,履职尽责,狠抓各项工作落实,在新开局之时,激发攻坚队伍开启新风貌、焕发新精神、鼓舞新斗志、展现新气象,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和旺盛的工作干劲投入新年度各项工作中,为构建全市新发展格局和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保障。

要严格纪律监督,加强攻坚队伍纪律建设,完善各项机制、制度,坚决抵制不正之风,对在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慢作为,作风漂浮、玩忽职守,以及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坚决予以问责,确保污染防治攻坚铁军的纯洁,为建设美丽许昌保好驾、护好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