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乔瑞峰
核心提示
“全年审执结案件7152起,标的额达20.42亿元;审判和执行质效均居全市法院第一,执行局被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表彰为先进集体并荣记集体二等功……”2月24日,在鄢陵县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鄢陵县人民法院院长冀超良作工作报告,交出了2020年法院工作成绩单。
2020年,在鄢陵县委的领导、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鄢陵县政府的支持、县政协的民主监督及上级法院指导下,鄢陵县人民法院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为统领,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目标,忠实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工作取得了新发展。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我们将紧扣推动高质量发展这一主题,找准法院工作参与、服务、保障、支持全县‘十四五’规划建议实施的切入点、落脚点,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引导和规范社会生活、运用法治方式防范和化解矛盾风险,实现法安天下、德润人心。”冀超良说。
锻造一支铁军 树立良好形象
【新闻回放】
2020年7月15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召开“以案促改”警示教育大会。会上,该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冀超良要求全体干警深刻领会开展“以案促改”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认清政治、认清形势、认清纪律、认清大局、认清灵魂、认清自己、认清使命、认清职责、认清任务、认清红线,坚守党性原则、树牢底线思维,时刻绷紧廉洁自律这根弦,推动人民法院政治生态、司法生态、院风院貌持续向好发展。
2020年,鄢陵县人民法院始终坚持党对人民法院工作的绝对领导,把抓好党建贯穿于法院工作始终,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院,确保法院队伍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为此,该法院把2020年定为“创新党建提质增效年”,开展“党建四日”活动,即党员入党日、党内生活日、党员活动日、党群同心日;建立主题教育长效机制,开展“十星工程”,即“忠诚之星”守初心、“责任之星”担使命、“担当之星”压考核、“学习之星”强素质、“审判之星”显公平、“执行之星”伸正义、“纪律之星”引风尚、“进步之星”提士气、“明日之星”找差距、“榜样之星”树典型,切实增强队伍凝聚力、向心力和战斗力。
同时,该法院紧紧围绕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将党风廉政建设作为法院“生命线”筑牢织密,通过深入研判立案、审判、执行各个阶段的廉政风险点,“分段式”制定廉政风险防控措施,形成承诺书、告知书、提醒书、防控书、预警书、处理书、促改书“发送七书”模式,全程带上“紧箍”。
根据上级部署,该法院先后以张坚案、杨保占案、胡夏梁村违法占地案等典型案例为主题,开展4次“以案释德、以案释纪、以案释法”警示教育会,通过“一把手”上党课、观看警示教育片、撰写心得体会等形式,强化干警廉政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办好每起案件 建设平安鄢陵
【新闻回放】
2020年8月16日10时4分38秒,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经过47轮竞价、44次延时,由鄢陵县人民法院上传的拍品、尾号为“88888”的手机号码以22.1万元的价格成功拍出。
这件拍品的主人本是家住鄢陵县马栏镇的郑某。2014年,郑某曾向同县人王某借款200万元,借款期限为2个月,借款到期后却未偿还。同年10月,王某诉至鄢陵县人民法院并胜诉。此后,该案进入执行程序。除了存款被划扣之外,郑某名下的房产、车辆均被该法院依法拍卖。截至2020年7月,本案执行到位金额总计77.2万余元。
在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发现,被执行人郑某使用的中国移动手机号码为158***88888属于手机靓号,具有一定的价值。为保证顺利拍卖处置,执行干警及时对该号码进行了查封,并委托评估,随后前往市、县两级移动公司沟通协调过户资费及拍卖过户流程等问题。
2020年7月13日,该号码被该法院上传至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起拍价为15.6万元。同年8月16日,该号码使用权被竞买人程先生以22.1万元成功竞得。
执法办案是人民法院的第一要务。2020年,鄢陵县人民法院坚持严格公正司法,狠抓审判执行工作,依法办好每起案件、处理好每起纠纷,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鄢陵贡献司法力量。
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袭扰,该法院积极推行“互联网+审判”线上诉讼模式,立案、缴费、阅卷、送达、开庭、调解等“网上运行”,让人民群众获得更加安全、便捷的诉讼服务,实现审判执行“不停摆”、公平正义“不打烊”。据统计,疫情期间,该法院网上立案1575起、网上开庭91起、网上调解1049件、电子送达5313次。
2020年是为期3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之年。该法院始终瞄准“案件清结”目标任务,院长、主管副院长带头担任审判长开庭审理涉黑恶案件,确保已受理的涉黑恶案件如期全部审结,有力地震慑了黑恶犯罪,提升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幸福感。
执行是兑现司法公平正义的最后一环。2020年,该法院持续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行动”“涉金融案件集中行动”“周六集中行动”等系列活动,强化善意文明执行理念,2643起案件被执结,标的额达12.6亿元,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得以实现,司法权威得以彰显。
优化营商环境 护航经济发展
【新闻回放】
2020年11月9日,鄢陵县人民法院正式启动“一送两服”(即送《民法典》,服务企业和民营企业家)走访活动,该院领导带头深入企业,详细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发展状况和需求,有效解决企业发展中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努力营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法治化营商环境,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2020年,鄢陵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努力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营商环境,为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对于涉企案件,该法院开设诉讼“绿色通道”,当日审查当日立案,优先送达、优先排期、优先开庭、优先执行,尽可能压缩涉企案件在内部流转时间,实现“快立、快审、快结”。
为推动涉企矛盾纠纷尽快解决,最大限度降低民营企业诉讼负担,在鄢陵县委政法委统一领导下,该法院联合鄢陵县总工会、鄢陵县司法局、鄢陵县人社局,在全市率先成立了鄢陵县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以修复劳动关系为主线,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贯穿于劳动争议协商、仲裁、诉讼全过程,实现企业与职工相融共生。截至目前,该中心共受理纠纷153件,调成148件,成功率96.73%。
此外,在鄢陵县花木产业集聚区和鄢陵县产业集聚区,该法院成立“诉讼服务中心”,创新“院区联动”和“区内办理”的诉讼服务机制,服务产业兴旺和项目发展。在鄢陵五彩大地观光休闲旅游区、国家花木博览园、鹤鸣湖风景区和建业绿色基地,该法院分别挂牌设立了文旅巡回审判点,就地化解文旅纠纷,服务旅游经济。
在妥善处理好涉企纠纷的同时,该法院积极延伸司法服务,院长带头“走出去”,联系重点民营企业,定期开展走访调研,实地了解企业在生产经营中的司法需求,面对面解答企业提出的法律问题,增强企业防范风险的意识,提升抵御风险的能力,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参与社会治理 彰显司法担当
【新闻回放】
2020年8月20日,鄢陵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夏某粉等16人诈骗案。以此案为契机,鄢陵县委依法治县办、县委政法委、县人民法院、县司法局联合组织开展全县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各镇政法委员、县直和各镇中心学校校长等160余名公职人员到场旁听。
人民法院是社会治理的参与者、推动者、保障者。2020年,鄢陵县人民法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彰显司法担当。
结合鄢陵民风淳朴的特点,该法院深化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在各人民法庭创新推行“12345”工作法,将“乡贤文化”全程融入到矛盾纠纷化解中,以法治为主导,自治、德治和法治“三治”融合,最大限度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全力打造“无讼村庄”“无讼社区”。
所谓“12345”工作法,“1”是一条主线,即多元化解矛盾纠纷;“2”是2个平台,即“面子文化”“乡贤品牌”;“3”是3支力量,即党的领导、法院队伍、乡贤人士;“4”是4个任务,即服务大局、社会治理、执法办案、队伍建设;“5”是5项保障,即组织领导、改革创新、经费支持、绩效考核、建章立制。
对于一些敏感、重大、疑难、复杂等案件,该法院要求办案人员主动联系乡贤人士,善于发挥乡贤力量,邀请他们参与调解、见证执行,抓住群众“好看面子”这一普遍习性,因势利导,因人制宜,让纠纷群众回归理性,放弃与法、理、情不相适应的要求,本着互谦互让、和睦共处的原则协商解决纠纷,力争案结、事了、人和。
此外,该法院把司法建议作为参与社会治理的重要手段,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和建议,推动问题解决和长效机制建设;大力开展法治文化进院落、法治宣传进家庭、司法服务进村组行动,积极营造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社会氛围;开展“万人旁听千场庭审”活动,全年5万余人旁听1200场庭审。
本版图片均为资料图片,由鄢陵县人民法院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