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加油站行业发展规划的执行率,拟对不符合新建加油站土地性质规范要求的鄢陵县陶城镇南张庄村北1座规划布点进行规划调整。现按照相关规定,申请调整情况予以公示。
将《许昌市农村及偏远地区加油站规划布局方案》中的鄢陵县陶城镇南张庄村北,土地性质为基本农田,调整到鄢陵县南坞镇南坞村东路北(坐标:北纬33°53′48.09″东经114°15′20.09″),土地性质为建设用地。同时,取消鄢陵县陶城镇南张庄村北加油站建设规划。
公示期为7日,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鄢陵县商务局商贸服务股反映,联系电话:7181707。
鄢陵县商务局
2021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