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决定:
免去彭占亭的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王宏伟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杨允志为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免去其许昌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铭宇为许昌市水利局局长,免去其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宋德益为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4月23日
(2021年4月23日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通过)〔七届〕第51号
许昌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23日审议通过了市政府提请的人事任免事项,决定:
免去彭占亭的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王宏伟为许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免去其许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任命杨允志为许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免去其许昌市金融工作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铭宇为许昌市水利局局长,免去其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职务;
任命宋德益为许昌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
许昌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