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培钦)4月29日,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河南省交办第二十二批群众举报件,许昌市有11件,其中禹州市3件、鄢陵县3件、襄城县2件、建安区1件、经济技术开发区2件。许昌市已按程序交相关县(市、区)整改。
根据安排,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进驻期间(2021年4月7日—5月7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371—65603600)、专门邮政信箱(河南省郑州市A428号邮政信箱),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河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