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郑迎莹))“感谢司法局,感谢毛所长!我现在能挣钱了,也不想着自杀了,谢谢你们救了我!”5月18日,在鄢陵县司法局柏梁司法所,参加完集中学习的社区矫正对象华某单独找到该司法所所长毛晓冬谈心,话语中满是感激。
华某今年40岁,家中有2个孩子。2020年年底,华某因邻里矛盾对本村姚某心生怨恨,出于报复,用菜刀将姚某价值5万余元的绿化苗木损毁。案发后,华某被鄢陵县人民法院判决赔偿姚某4万元,并因涉嫌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在鄢陵县司法局柏梁司法所执行,被列为重点监管对象。
之前,会电镀技术的华某一直在外打工,每年挣数万元。如今,因为犯罪而不能外出挣钱,妻子和他闹离婚,孩子们也不理他。华某觉得人生一下子失去了希望,多次找到毛晓冬,要求把自己关进监狱。
此时,适逢许昌市司法局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依托许昌市心理咨询师培训学校专业团队,开展“正心行动”。该行动通过心理矫治,帮助社区矫正对象消除心理障碍、矫正错误认知、重塑健全人格,降低再次犯罪风险,使其尽快融入社会。
得知此事后,许昌市司法局立即安排心理咨询师来到鄢陵县,针对华某入矫后存在不良认知和行为、融入社会困难等问题,制订专门的心理帮扶和个案矫正计划,对其进行全面的心理矫治。
经过心理咨询师的心理辅导,华某的心态发生了很大变化。与此同时,毛晓冬想尽办法,多方联系,最终帮助华某找到了一份既可以不出监管范围,又能发挥华某专长且收入高的工作。
据统计,4月至今,我市司法行政系统共举办心理健康知识讲座15场次,完成对1200余名社区矫正对象的心理测试,接受社区矫正对象心理咨询200余人次,对有不同类型心理障碍的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50余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