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8版:平安许昌·工商界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开展“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检察开放日活动

5月26日,鄢陵县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检察官走进鄢陵县职业教育中心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检察官从如何戒除网瘾、抵制网络不良信息侵害等方面,给该校1600余名师生上法治课,引导同学们做遵纪守法的好少年。 袁飞 摄

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王峰 王凯)5月27日上午,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以“检爱同行 共护未来”为主题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

活动中,该检察院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律师和旅馆业代表等20余人参观了许昌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并组织召开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工作座谈会。

“未成年人保护事关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关系社会和谐稳定和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在未成年人保护方面,我们有共同的责任、共同的期许、共同的愿望。”在座谈会上,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桂平说。

市人民检察院开展此次活动,旨在进一步凝聚保护未成年人工作合力,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更加良好的社会环境。座谈时,受邀人员就宾馆、酒店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宾馆、酒店相关负责人明确表态,将认真履行管理职责,按规定登记住宿者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核查住宿者是否是未成年人,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大家一致表示,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将加大未成年人保护力度,共同守护好祖国的未来。

在保护未成年人健康成长上,市人民检察院一直在努力。该检察院进一步完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体制机制,在全市初步形成了“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统筹、检察主导、教育主责、政法共治、社会联动”的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格局;创新政法机关统一派驻法治副校长机制,实现全市1017所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我市检察机关聚焦办案主业,全力践行“双向保护”司法理念。对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我市检察机关从严从快打击,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共批准逮捕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18起147人,提起公诉127起181人。对涉罪未成年人,我市检察机关用心、用情挽救,2020年1月至2021年4月,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64人,不批准逮捕50人;提起公诉105人,不起诉32人;附条件不起诉86人。全市未成年人涉嫌犯罪案件的不捕率、不诉率、附条件不起诉率,均居全省前列。我市检察机关还注重精准帮教、救助,共助力4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圆大学梦,先后向15个被害人家庭发放司法救助金4.1万元,开展未成年被害人心理疏导39人次。

我市检察机关联合教育部门,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市人民检察院坚持落实法治进校园“五个一”工作机制,每年组织一次法治进校园优秀节目评选,每年开展一次“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年春、秋两季各开展一次“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十百千”(十个阳光学校、百名阳光园丁、千名阳光少年)评选,每年举办一次道德与法治知识竞赛,在全市广大青少年中屡屡掀起学法高潮,推动广大青少年知法、用法。2020年7月,该检察院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表彰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

未成年人保护事业任重道远。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杨喜民表示,我市检察机关将牢记初心、主动履职,把党对未成年人保护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位,努力构建以家庭、学校、社会、网络、政府、司法为主的未成年人保护体系,让每一个孩子在风清气正的环境中健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