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培钦 通讯员 黄子龙
“许昌蓝”抬头可见,清澈河水穿城而过,“无废城市”建设步履铿锵……一幅大美的生态画卷在莲城大地徐徐展开,许昌的生态宜居名片愈发亮眼。
数字本身就是说服力:2020年,许昌市圆满完成“十三五”规划确定的约束性指标和污染防治攻坚战阶段性目标任务,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全市优良天数达到256天,同比增加68天,增幅在全国337个城市中排名第三;国控断面水质均达到三类目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达标率100%;土壤环境状况总体保持稳定……
自2021年以来,许昌市科学谋划、主动作为,深入开展大气、水、土壤等污染防治攻坚。1—5月份,PM10平均浓度86微克/立方米,排名全省第三;PM2.5平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并列排名全省第八;优良天数累计100天,排名全省第九;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排名全省第五。
统筹推进蓝天保卫战。我市全面部署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组织制订《许昌市2021年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为推动空气质量持续改善提供有力支撑;制订印发《2021年夏季臭氧与PM2.5污染协同控制攻坚实施方案》,紧盯臭氧防控重点时段、重点区域、重点行业,最大限度遏制夏季臭氧污染高发态势;积极应对秋冬季重污染天气,科学研判分析,指导各级部门采取应急管控措施,最大限度降低污染物排放;持续开展工业企业绿色化改造,制定印发《关于持续推进2021年度全市工业企业绿化改造的实施意见》,对全市重点行业、重点区域实行分区分类管理,大力推动企业绿色低碳发展,全过程实施污染物总量减排,有效提升企业绿色化发展水平,助力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强力推进碧水保卫战。我市开展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状况评估与基础信息调查和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总干渠(许昌段)两侧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环境问题排查,保障群众饮水环境安全;在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已全面消除的基础上,推动实施省定8个水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项目,促进水污染防治基础设施水平提升;结合四水同治、河长制工作要求,积极推进水污染综合整治及水生态保护修复,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全面落实“查、测、溯、治”四项要求,着力解决河道排污、非法养殖等水环境问题,整治河道环境,促进河流环境改善。
持续推进净土保卫战。我市启动了“十四五”土壤、地下水、农业农村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制订《2021年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方案》《2021年农业农村污染治理攻坚战实施方案》;开展污染地块安全利用情况现场核查,严格污染地块安全管控措施,推进农用地分类管理,加强未污染耕地保护;严格加强土壤污染重点企业监管,加快推进畜禽粪污治理项目;启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组织实施“十三五”农村环境整治成效核查评估,有效防控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
有序推进“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期间,我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共55项目标指标全部完成,“无废城市”试点建设的体制机制、政策制度、技术路径、典型示范等基本形成,有效弥补了我市在固体废物收集处理方面的短板,提升了我市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带来了较大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总结形成了《中共许昌市委 许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许昌市“无废城市”建设试点总结评估报告》,凝练了七个“无废城市”建设经验模式,为深入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积累了经验、探索了路径。
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表示,他们将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力经济高质量发展,以更好的环境质量、更美的生态愿景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环境安全感、获得感、幸福感,为建设“智造之都、宜居之城”作出更大贡献,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