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财经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吊销公告

禹州市丰鑫耐火材料有限公司等392家企业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的有关规定,我局现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同时按照《工商行政管理行政处罚信息公示暂行规定》第十六条之规定,对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相关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本处罚决定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在送达之日起60日内向禹州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在决定书送达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被吊销执照后的企业,其经营资格终止,应依法组织清算。并向企业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吊销企业名单详见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和禹州市行政审批大厅公告栏。

禹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