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平安许昌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

宣讲“三个规定” 向干预司法说“不”

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王凯)6月8日上午,我市开展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以下简称“三个规定”)“四长”大宣讲暨党政领导干部公开承诺活动。在市人民检察院,来自市人社局、市妇联、市体育局等16家单位的50余人聆听宣讲,对“三个规定”有了更深刻的了解。

此次活动是市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按照省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办的部署开展的,旨在进一步提高“三个规定”的社会知晓率和认知度,积极营造党政领导干部依法依规办事、带头执行“三个规定”的良好氛围,推动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向纵深迈进。

市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海德民是此次活动的宣讲人。活动中,他从“三个规定”的主要内容、落实“三个规定”的有关要求、违反“三个规定”的典型案例、检察机关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主要做法等方面,向与会人员全面系统解读了“三个规定”的重大意义、政策界限等知识。

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坚持把贯彻落实“三个规定”的政治责任放在心上、抓在手上、扛在肩上、落实在行动上。该检察院充分发挥“关键少数”的示范带头作用,通过抓教育引导、加大责任追究力度,力促“三个规定”落细、落实,不断夯实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检察干警依法忠诚履职的基石。

活动中,市人民检察院干警向全体与会人员发放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学习手册》和致广大领导干部的一封信。与会人员还签署了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承诺书,承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插手具体案件处理,保障司法机关依法、公正行使职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