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平安许昌

诉前调解半天结案 为民解忧受称赞

本报讯(记者 张汉杰 通讯员 崔佳 黄箫亮 )6月15日下午,在襄城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一名当事人将一面印有“秉公执法暖民心,倾心调解化纠纷”字样的锦旗送到法官和调解员手中,感谢他们秉公执法,及时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事情还得从1月5日说起。当日7时许,在襄城县创业路与襄禹路交叉口附近,张某驾驶货车在变更车道的过程中,与谷某驾驶的二轮电动车相撞,造成两车不同程度损坏,谷某严重受伤。经当地交管部门认定,张某负该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谷某在住院救治132天后,不幸离世。

6月15日上午,襄城县人民法院道路交通事故一体化处理中心收到谷某家属的交通事故纠纷调解申请。对案情进行研讨后,该中心调解员配合法官启动诉前调解程序,第一时间联系涉案保险公司,就赔偿事宜进行沟通。

起初,双方当事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但在法官及调解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明之以法的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当日上午便达成了一致意见,并当即签订赔偿120万元的调解协议。襄城县人民法院对该协议进行了司法确认,该案顺利结案。

本案的成功调解减少了当事人的诉累,提高了司法效率,使得道路交通案件的调解工作更接地气、更有实效性,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据了解,自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以来,襄城县人民法院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立足让人民群众满意为中心,坚持“调判结合、调解优先”原则,将调解贯穿于诉讼始终,注重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引导当事人理性对待纠纷和诉讼,有效化解矛盾,切实发挥了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