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6版:教育视野

襄城县

强化监督管理 做到阳光招生

本报讯 (记者 任佳琼 通讯员 孙亚旭)6月21日,襄城县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会议在襄城县教体局召开。该局基础教育股负责人通报了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方案。

会上,襄城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九纪检监察组组长郭庆丽就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纪律强调,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落实招生政策,认真执行招生程序,高标准、高质量完成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要建立监督问责机制,强化责任追究,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严肃公正、安全有序。

就做好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襄城县教体局局长杨相营表示,一要保障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各学校要切实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法定职责,按照法律规定和国家有关要求,建立失学辍学适龄儿童工作台账,认真落实联控联保工作机制,确保做好控辍保学工作。二要全面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规定。各学校要严格遵守义务教育免试入学规定,落实适龄儿童免试入学政策。三要严格控制义务教育学校班额。今年秋季学期,该县各中小学校起始年级要按照规定严格控制班额。四要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备案审批制度。各义务教育学校要认真报送招生计划,襄城县教体局基础教育股要对全县所有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计划进行汇总分析、拟定批复意见,批复意见经局党组研究通过后才能予以公示。五要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各乡镇中心学校要加强对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的管理,确保其严格执行招生政策,按全县统一部署,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

就加强组织纪律监督,会议强调,一是明确责任,要建立和完善工作机制,成立组织,加强领导,确保责任落实到人;二是规范招生,要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精神,坚决执行义务教育阶段招生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招生行为;三是强化监督,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加强对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切实做到阳光招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