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莹:
许昌市润千置业有限公司在新兴路与敏秀路交叉口西北角开发建设的信友天樾书香苑项目,未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程质量监督手续擅自施工建设,上述行为违反了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的规定,因你是该公司在该项目中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对该项目存在的违法行为负有责任,按照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七十三条规定,本机关依法向你作出了行政处罚决定,并于2021年1月5日依法向你送达了许综罚决字〔2020〕第4-305-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你至今未履行对你作出的处罚决定,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关于送达的相关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机关许综催告字〔2020〕第4-305-1号催告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机关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有陈述、申辩意见,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本机关提出,逾期仍不履行该义务的,本机关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王纲、潘许峰。联系电话:0374-2161307。地址:许昌市创业中心B座12楼。邮政编码:461000。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