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广告

解除聘用合同告知书

侯晓雨同志:

2010年6月1日你与我单位签订《河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入职我馆工作至今。截至2021年7月23日你连续旷工超过15个工作日,依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我单位拟解除与你的聘用合同。你依法享有陈述、申辩等权利,请你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10日内到我单位行使权利,逾期视为你放弃权利。本告知书若采用公告送达方式,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特此告知。

禹州市图书馆 2021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