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5版:食品药品安全

鄢陵县市场监管局

全面加强疫情防控 用药质量安全监管

本报讯(记者 刘地委 通讯员 周少敏)8月9日,记者从鄢陵县市场监管局获悉,为进一步加强鄢陵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近日,鄢陵县市场监管局闻令而动,通过召开推进会、下发紧急通知、随机督导检查等方式,全面加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药质量监管。

在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推进会上,该局部署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用药质量监管相关工作,采取药品检查组督导检查与各基层市场监管所日常监管相结合的形式,开展药品质量监管工作,并建立疫情工作信息日报告机制。

7月31日,接上级相关部门通知后,该局连夜向辖区药品零售企业下发“暂停销售退热药,发热人员请到发热门诊就诊”的紧急通知;立即拟定《药品零售企业暂停销售退热药品承诺书》(以下简称《承诺书》),并督促药店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张贴。

《承诺书》要求,全县各药品零售企业要切实履行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确保药品质量安全;自7月31日起,暂停销售“退热药”。“退热药”具体范围指:适应症含“发热”内容的药品(含各类化学药制剂、中药、中成药等),并提醒有发烧、头疼、鼻塞、打喷嚏、咳嗽、乏力等症状的群众尽快到就近发热门诊就诊;销售处方药时严格凭处方销售;要求顾客排队进店,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并测量体温、扫健康码,进店进行消毒;药店工作人员在经营过程中必须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措施,每天对药品经营场所进行彻底消毒。

为确保此项工作有效开展,鄢陵县市场监管局成立药品督导组,每日随机对辖区药店暂停销售退热药及《承诺书》落实情况进行督查,要求药店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开展经营活动,确保零售药店及时下架发热药品,停止销售活动。督查过程中,督察人员积极向药店工作人员宣传疫情防控的重要性,提醒其做好自身防护、经营场所清洁消毒,采取有效措施,全力保障群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