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刚过去不久的洪涝灾害和当前疫情形势,市民政部门充分发挥社会救助兜底保障作用,采取得力措施帮扶受灾群众,帮助受灾地区尽快恢复生产生活秩序。
洪涝灾害发生后,市民政部门主动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受灾群众情况。“经排查,全市共有受灾民政救助对象5767人,其中低保对象4937人、特困救助供养对象803人、孤儿27人。”市民政局相关负责人说,针对这部分对象,民政部门加强与应急管理部门对接,对经应急期救助和过渡期救助后,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仍存在困难的,按照“先行救助”有关规定,直接实施临时救助,帮助其尽快渡过难关。针对乡村振兴部门排查出的受灾农村脱贫人口等重点对象,符合低保条件的,按照规定及时将其纳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对因灾导致的特困人员,及时落实救助供养政策;对符合临时救助政策的,尽快实施临时生活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不出问题。
与此同时,市民政局联合市财政局按照“急事急办、特事特办”原则,迅速将上级下拨我市两批共1196万元(不含省直接拨付鄢陵县300万元)临时生活补助资金全部拨付到县(市、区)。截至目前,所有资金均已下拨至乡(镇、街道办)。各乡(镇、街道办)正在有序开展受灾困难群众补助资金发放工作。
此外,市民政部门还引导慈善组织持续开展慈善捐赠活动,并做好慈善组织活动备案,加强慈善捐赠款物使用监管,确保公开透明、精准发放。截至目前,全市慈善组织共募集2.9亿多元,募集食品、矿泉水、帐篷等各类物资332663箱(件),折合约608万元。
市民政部门还组织人员对受灾地区儿童福利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清淤排涝工作,修复破损毁坏设施,开展灾后消杀,推进民政服务机构灾后重建,确保民政服务对象安全。
“我们将继续做好困难群众救助工作,严格落实好疫情防控措施,做到应救尽救,不漏一人,确保灾区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得到有效保障。”该负责人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