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宋帆)昨日,记者从魏都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法院宣判了一起假借“网恋”实施诈骗的团伙诈骗案,短短6个月,就有700余名受害人上当受骗,诈骗金额98万余元。
侯某,女,25岁,襄城县人,高中毕业后一直无业。2019年,侯某使用个人身份信息,注册了2个店铺,并使用店铺工商注册信息制作了多个微信商城小程序。这些商城,貌似卖货,实则诈骗。
这些小程序被侯某卖给建安区男子王某,2人共用。在市区某写字楼,王某招聘业务员,虚构单身女性身份,以单身男性为目标,通过微信聊天儿等方式与被害人网恋,骗取被害人信任后,以增进感情为由,向被害人提出互送礼物或索要礼物的要求,并将侯某制作的微信商城链接通过微信发给被害人,要求被害人在该商城中购买礼物。
如果只是被害人单方面赠予礼物,侯某会采用邮寄空包裹或购买快递号的方式获取快递单号,以此博得被害人对商城和聊天儿对象的信任。如果是互送礼物,侯某便采购与商城中同款商品的假冒产品寄给被害人,而被害人在商城中购买商品支付的是正品价格。
2019年5月至11月,便有449名被害人在侯某制作的微信商城小程序完成支付,金额共计47万余元。
眼见有利可图,段某、孙某等8人也纷纷组团效仿。他们有的直接从侯某、王某处购买微信商城小程序使用,有的干脆自己制作微信商城小程序。
2019年11月,此案案发,侯某、王某、段某、孙某等29名犯罪嫌疑人先后被抓捕归案。后经检察机关指控,魏都区人民法院依法开庭审理了此案,被告人王某等26人犯诈骗罪分别获刑并处罚金。其中,侯某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9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本案是典型的‘杀猪盘’电信网络诈骗案。在此类犯罪中,犯罪分子把受害人叫‘猪’,管一些社交网站叫‘猪槽’,把聊天儿剧本叫‘猪饲料’,把谈恋爱叫‘养猪’,把诈骗钱财叫‘杀猪’。”此案审判长袁少武提醒广大群众,网上交友务必认真核实对方的身份,涉及金钱往来一定要提高警惕,防止落入“杀猪圈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