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1版:要闻

整治房屋安全隐患 确保群众居有所安

——市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答记者问

为深化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持续营造浓厚氛围和良好舆论导向,日前,记者就集中整治工作的背景、原则、进展、验收、时间安排、下步打算等社会关切的问题,采访了我市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专班主要负责同志。

问:我市为什么要开展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

答:近年来,国内房屋安全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特别是今年商丘柘城“6·25”重大火灾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先后作出“开展‘九小’场所和沿街门店消防安全专项治理”“高层建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一系列部署,要求各地开展地毯式除患排险工作,彻底消除房屋安全隐患。对此,市委、市政府果断决策,要求深刻汲取柘城火灾事故惨痛教训,立即组织开展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坚决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问:此次集中整治的范围和标准是什么?

答:本次集中整治的范围为中心城区城市规划区,包括魏都区、建安区、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国家许昌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城区,秉承“四个一律”的原则进行整治。第一个“一律”:凡在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自建房屋或自家院内(含商品住宅),私自搭建以彩钢瓦、泡沫板、铁皮为材质的各类建筑物或构筑物,一律拆除;第二个“一律”:凡在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超出自家宅基地范围,占用公共空间私自搭建的无论何种材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一律拆除;第三个“一律”:凡在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自建住房上,擅自加建的砖混或框架结构的永久性建筑物,一律封存;第四个“一律”:凡在中心城区规划区内自家宅基地上原址重建的砖混或框架结构的永久性建筑物,并违规用作出租房、营业房的,除保留自用房间外,其他一律封存。

问:本次集中整治为期多长时间?

答:集中整治自7月初启动,原计划9月底大头儿落地,3个月期限。采取“拆封结合”或“先拆后封”方式,从严从实从快开展攻坚,彻底消除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但前期受汛情、疫情影响,整治工作断断续续,中间耽搁了1个多月时间。因此,按照“时间服从质量”原则,经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专班研究,将整治完成时间顺延至10月底。近期,正在抢抓时间,持续掀起高潮,推动集中整治向纵深推进,确保高质量完成任务。

问:目前集中整治工作已取得哪些成效?

答:经过摸排,中心城区共列入整治台账面积约318.83万平方米。其中,魏都区约104.75万平方米、建安区约85.19万平方米、示范区约 32.84万平方米、开发区约25.45万平方米、东城区约70.6万平方米。

在市、区两级的共同努力下和广大干群的理解支持下,截至目前,示范区、开发区拆除工作已基本结束,正在进行“封存”和“回头看”工作,同时在此基础上,将村容村貌改善、基础设施完善、乡村振兴发展同步纳入后续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魏都区、建安区、东城区任务较重,目前拆除工作均已完成80%以上。

问:此次集中整治采取什么方式开展核查验收?

答:本次验收实行百分制评分标准,采取地面验收、航拍验收和行业部门验收3种方式进行。验收总得分=地面验收得分×80%+航拍验收得分×10%+行业验收得分×10%。

其中,地面验收组共150人,分为5个工作组,届时到各区走村入户,对照中心城区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地面验收打分表明确的验收内容,进行徒步式、拉网式、全方位、无死角核查验收;航拍验收组共23人,主要利用无人机对中心城区整治范围进行航拍,并生成图纸,将所有疑似图斑拉出清单,交由地面组核查,确保全覆盖、无死角;行业验收组由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建局、市供电公司、市制止私搭乱建办有关负责同志组成,主要从行业对口角度对整治情况进行验收,包括门店证照查处、消防安全整改、电力安全整治、私搭乱建销号等。

目前,正在组织3个验收组进行集中培训,待各区提出验收申请后,立即入驻开展核查验收。

问:此次集中整治结束后,怎样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答:本次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的目标是“存量全部消除、增量坚决控制”,确保“一风吹、一遍净”。当然,安全隐患治理不可能一劳永逸,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下一步,我们将树牢“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发展理念,建立长效管控机制,对于新增房屋安全隐患,发现一处、查处一处、拆除一处,坚决做到动态清零,维护来之不易的整治成效,确保人民群众居有所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