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周清
前不久,共青团中央发布文件,决定命名721家单位为2019—2020年度全国“青少年维权岗”,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位列其中。
全国“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全国“法治进校园”表现突出单位、河南省“检察机关重大创新品牌提名奖”……近年来,在未检工作领域,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屡获殊荣。
荣誉背后,是不断的进取与创新。许昌市人民检察院自觉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履行“捕、诉、监、防、教”一体化职能,为一棵棵“小树”健康成长营造了良好的环境。
用心守护——有担当
2020年8月1日晚,我市某宾馆发生一起涉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经诉前调解,今年5月,涉案宾馆因未尽到如实办理住宿登记的法定义务、没有及时对侵害行为进行制止,向受害人支付精神损害赔偿金2万元。
该案办结,针对旅馆业违规接纳未成年人问题,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展开调查统计,并在此基础上,组织多部门召开座谈会进行专题研讨。会后,我市检察机关联合公安部门,向全市600余家宾馆、酒店逐一送达旅馆业法律规定应知手册,进行大规模宣讲,引导旅馆从业者树牢未成年人保护意识。
这起案件的办理,是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用心守护,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缩影。近年来,在未检工作中,该检察院在充分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不断延伸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全力织密未成年人综合防护网。
对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该检察院坚持“零容忍”,依法严厉打击。2019年以来,我市检察机关共依法起诉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311人。该检察院指导基层检察机关积极适用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导案例,依法对5起“零口供”性侵未成年人案件提起公诉。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该检察院积极推行网上办案,组织开展远程提审62件次、远程庭审20件次、远程送达31件次,有力维护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该检察院还在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等领域进行有益探索,不断拓展未成年人保护宽度。该检察院组织对2019年以来办理的涉未成年人案件进行核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发出社会治理检察建议6份;与市教育局、市公安局联合,对7万余名教职员工进行入职查询……一项项举措,展示了我市检察机关的使命和担当。
精心培育——有特色
作为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副主任,刘爽近半个月特别忙。除做好正常工作外,她还要忙着拍摄微电影《录取通知书》。秋季开学开展“第一堂法治课”活动时,该检察院将把这部微电影呈现给全市中小学生。
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峰告诉记者,今年,该检察院一如既往地开展“秋季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为此,该检察院准备了2部微电影和1部动画短片。这3部作品,全部基于真实案例改编。借助它们,王峰希望达到“用身边案件教育身边人”的目的,使孩子们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
“开学第一堂法治课”活动,5年来,许昌市人民检察院每年都坚持开展,且在春季和秋季各开展一次。除此之外,该检察院还每年举行一次“法治进校园”优秀节目评选,每年开展一次“法治进校园”主题宣讲活动,每年举行一次“十百千”(十所阳光校园、百名阳光园丁、千名阳光少年)评选,每年举办一次道德与法治知识竞赛。
去年以来,虽有新冠肺炎疫情影响,但该检察院坚持“法治教育不断档”,落实“五个一”丝毫不懈怠。该检察院探索网络宣传方式,精心制作以防校园欺凌、防性侵、健康上网等为主要内容的PPT、微视频和法治故事教育课件,通过班班通平台等途经,对青少年进行法治教育,受到广大师生、家长的欢迎。该检察院还牵头统筹政法机关的力量,扎实开展法治副校长统一派驻工作,实现了全市1017所中小学校(含民办学校)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教育是最好的预防,预防是最好的保护。在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的精心培育下,“五个一”已成为我市检察机关的一项品牌。借助“五个一”,我市检察机关积极构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和社会综合保护大格局,努力让法治的种子根植每个孩子的心灵。
爱心滋润——有温度
小张目前就读于郑州市某中学。她能到这所学校读书,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七部检察干警费了不少精力。
小张原本在我市上学,从小母亲失联、父亲入狱。在一起案件中遭受不法侵害后,她到郑州市一亲戚家居住,不愿意再回我市上学。然而,由于求学无门,她一直辍学在家。
办案过程中了解到上述情况后,许昌市人民检察院第七部检察干警在征求小张亲戚意见的基础上,委托郑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干警协调处理小张的上学事宜。经过多次沟通、协商,今年5月18日,小张顺利进入郑州市某中学。
未检是项有温度的工作。此项工作中,许昌市人民检察院不管是对涉罪的未成年人还是对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都坚持用爱心去滋润。
对涉罪的未成年人,该检察院坚持宽容不纵容,认真贯彻依法少捕、慎诉、少监禁的法律政策,积极构引入社会力量开展帮教工作,努力为他们改过自新创造条件。2年来,我市检察机关围绕涉罪未成年人,先后开展社会调查254人次,安排亲情会见38人次,组织亲职教育119次,开展帮助教育181人次,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帮教后考入大学。
对案件中的未成年被害人,该检察院践行“双向保护”理念,不仅申请司法救助金在经济上给予救助,而且聘请心理咨询师在心理上进行疏导,努力使其尽快走出阴影。全市检察机关建立 “一站式”办案、救助中心3所,坚持落实“一站式”询问制度,避免多次询问给被害人造成“二次伤害”。2019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为涉案的未成年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58人次,司法救助26人,发放救助金7.2万元。
一个个数字,让案件中的未成年人感受到了检察温情。在今后的未检工作中,许昌市人民检察院将进一步更新司法理念,在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关护涉案未成年人等方面勇于探索、勤于实践,努力让每一棵“小树”在法治阳光的照耀下茁壮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