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董全磊 通讯员 牛丹 崔君)9月15日上午,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长葛市人民法院在南水北调中线长葛管理处举行“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揭牌仪式。即日起,这两个基地正式“上岗履职”。
南水北调中线工程是一项宏伟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有效解决了河南、河北、北京、天津4地的缺水问题,有力推动了我国中、北部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保护好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沿线水生态环境,意义重大。为此,9月2日,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司法审判服务南水北调中线许昌段水环境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采取7项措施,全力办好涉南水北调有关刑事、行政、民事案件,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
设立“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和“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是7项具体措施中的2项。此外,我市两级人民法院还将设立“水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上述三个基地,不仅设在南水北调中线长葛管理处,还将设在南水北调中线禹州管理处。
依托“水资源司法保护示范基地”,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将延伸审判职能作用,通过设置显著标志等,彰显人民法院通过司法手段保护南水北调水生态环境的决心和意志。依托“水环境保护巡回审判基地”,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将定期选取涉南水北调水资源保护典型案例进行巡回审判,以案说法、以案释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行为指引作用、警示教育作用。依托“水环境保护法治宣传教育基地”,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常态化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有关法律法规、典型案例等,不断增强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据《意见》,为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我市两级人民法院还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严厉打击污染环境及相关犯罪,既依法严惩污染南水北调中线总干渠许昌段沿线环境和水资源违法犯罪,又严厉打击破坏总干渠两侧界桩、警示牌、隔离设施等行为,还通过追究有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环境监管失职渎职等责任,促使相关国家机关严格履行职责。
对于水资源运营管理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将全力妥善解决。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将积极发挥诉调对接机制作用,多元化解南水北调水资源调度、分配等过程中形成的合同纠纷及可能发生的侵权纠纷;对于形成诉讼的案件,坚持“绿色审判理念”,依法从快公平、公正审理。
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也是我市两级人民法院保障“一渠清水永续北送”采取的具体举措。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将坚决支持行政机关依法对与供水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等采取停业、拆除、关闭措施,对沿线原住居民任意倾倒垃圾、驾驶超重超载车辆通过过渠桥梁影响桥体安全等违法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并妥善解决因此引发的行政诉讼案件;将建立行政非诉执行案件处理“绿色”通道,从立案、合法性审查、准予执行等方面,秉承依法、高效原则及时予以办理。
按照部署,我市两级人民法院将建立联络机制和联席会议机制,明确专门的联络人员,负责日常联络工作,坚决做到工作有人对接、问题及时会商、纠纷高效解决,不断拓展司法保护的广度和深度,努力为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及水资源的保护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