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殷康焕 郑迎莹
“多亏你们帮忙调解,被冲毁的院墙全部垒好了!”初秋,在禹州市神垕镇郗庄村,指着刚修好的院墙,村民吴应现对前来回访的禹州市司法局神垕司法分局局长、神垕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李为民高兴地说。
7月,暴雨成灾;8月,疫情反弹。面对灾情疫情,我市司法行政机关主动作为,在积极参与防汛救灾、疫情防控的同时,坚持人民调解“不打烊”,利用人民调解员扎根基层、贴近群众的工作优势,努力做到“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在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关口前移筑防线
“老乡,你们先别急,这个纠纷我们可以帮你们调解,实在不行,还可以走诉讼途径……”这是7月15日,长葛市后河镇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邱丽敏在该镇北杨庄村排查走访时,发现该村村民张某因为工伤问题与当地一企业发生纠纷,正准备组织人员去围堵企业大门时说的话。
在邱丽敏的调解下,经过近一周的时间,张某的工伤问题得到合理解决,一起可能引起群体性纠纷的事件就这样消弭于无形。
“排查走在调解前,调解走在激化前”。我市司法行政机关坚持关口前移,深化社会纠纷源头治理,通过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立体化调解网络组织和常年生活在群众中间的9263名专兼职人民调解员,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学法守法活动,在调解中普法,在普法中发现纠纷、调处纠纷。
此外,我市司法行政机关还坚持定期排查与集中排查相结合,每半月对村(社区)、每周对乡(镇、街道办事处)进行一次矛盾排查,重大节假日等纠纷多发时段集中组织开展滚动式、拉网式矛盾纠纷排查,对各类纠纷做到“早排查、早发现、早预警、早调解”,有效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真正做到从源头上解决问题。
今年3月份以来,许昌市司法局组织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开展了“促和谐稳定,迎建党百年”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活动。截至目前,他们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9439起,化解率达98%,预防“民转刑”案件232起。
“三调联动”聚合力
“要不是你们帮忙调解,俺们的工资还不知道拖欠到啥时候才能拿住哩,真是太感谢你们了!”“不用客气,我们驻法院人民调解室就是为了把咱们老百姓遇到的问题解决于法庭之外,让咱少跑路、少花钱。”
7月19日,在鄢陵县司法局驻法院人民调解室专职人民调解员彭耀霞和张俊民的调解下,一起因工程质量问题引发的拖欠工人工资纠纷案得以及时化解。拿到被拖欠数月的工资后,20余名工人面露喜色,激动不已。
为有效化解各类矛盾,我市以人民调解为基础,加强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成立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综治、信访、法院、公安、司法、民政等部门参加的调解领导机构,完善了3种调解手段相互衔接配合的多元化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机制,整体联动,合力解纷。
鄢陵县司法局驻法院调解室就是我市“三调联动”机制发挥作用的成功实践,在市、县两级法院设立人民调解室和诉调对接窗口,使大量适合开展人民调解的诉调案件得以调解,极大地减少了诉讼成本,缓解了法院民商事案件的办案压力,非诉讼调解与诉讼调解的良性互动逐渐形成。
据统计,今年以来,我市7个驻法院人民调解室107名专兼职调解员,共受理调解各类诉前案件 800余起。
线上线下显担当
“我还以为因为疫情恁不帮俺调解了,没想到还能通过微信视频帮俺解决问题,真是太感谢了!”8月13日上午,收到被告支付的5.2万元赔偿款后,家住禹州市小吕乡柴庄村的翟大娘万分感激。
受疫情影响,翟大娘历经的一场交通事故纠纷案件无法进行线下调解,禹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专职调解员李鹏建立了微信调解平台,通过语音、视频等方式分别做当事人思想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和解。
为最大限度维护疫情防控特殊时期的社会安全稳定,我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前提下,借助电话、微信语音、视频功能,开展线上调解,并根据矛盾纠纷的“轻缓重调”,小纠纷征得当事人同意“缓调”,疫情防控等纠纷和重大纠纷即发即调,集中力量处“突”排“险”。
“下一步,我们将引导全市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和人民调解员,继续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大力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促使更多纠纷在诉讼外解决。”许昌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王新民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