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要闻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拟供应公告

根据城市规划,我局拟将位于规划桂花路东侧、规划昌达路南侧,四至为东至规划松苑路、南至规划康泰路、西至规划桂花路、北至规划昌达路的16446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中原科技学院(原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用于中原科技学院许昌校区项目用地(教育用地)。

根据城市规划,我局拟将位于忠武路西侧,四至为东至忠武路、南至中原科技学院(原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西至大罗庄村村委会和罗门村村委会土地、北至中原科技学院(原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的32879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中原科技学院(原河南师范大学新联学院),用于中原科技学院许昌校区项目用地(教育用地)。

如对上述宗地有任何异议,须自公告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许昌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提出(联系电话:2988527),逾期我局将上报许昌市人民政府审批。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