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地“九小场所”火灾事故频发。“九小场所”是指小型学校或幼儿园、小医院、小商场、小餐饮场所、小旅馆、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网吧、小美容洗浴场所、小生产加工企业等。这些场所如果发生火灾,容易形成大面积燃烧;疏散困难,极易造成人员伤亡;水源缺乏,灭火救援难度大。那么,“九小场所”安全隐患有哪些呢?
商住两用,杂乱不堪。“九小场所”的部分经营者采用隔板擅自将空间随意分割,导致大部分场所都是商住两用,经营者常在居住场所内生火做饭,火灾隐患突出。
安全出口少。部分“九小场所”与住宅小区相连,而且安全出口大多只有一个。此外,一旦经营者加装防盗窗,就可能导致店面失火后,有毒烟气无法及时排出,又缺少基本的消防设施,极易造成人员伤亡。
装饰装修采用大量可燃材料,大大降低了建筑耐火等级。经营者为节约成本,就会充分利用空间,采用木质材料或未经防火处理的钢质材料进行局部分割,并且场所内大量存放商品、服装、被褥、家具、电器等可燃物品,一旦发生火灾,会迅速燃烧,产生浓烟,威胁人员生命安全。
用电、用火、用气不规范,场所内火灾隐患突出。有些场所为了经营、住宿方便,乱拉乱接电线;有的长时间使用空调、电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增加了电路起火的危险性;还有的用火、用气不规范,在可燃物品旁使用蜂窝煤、液化气、蜡烛和蚊香等。
安全意识淡薄,自救能力弱。“九小场所”人员集中,成分复杂,有些人对消防安全工作认识不足,防火灭火意识差,常因无意的行为引发火灾。发生火灾后,有些人缺乏初起灭火、逃生常识,缺乏火灾事故发生时自我保护和组织人员疏散逃生的能力,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往往处于一种无序的状态,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
许昌市消防支队提醒,要想预防“九小场所”火灾事故的发生,一定严格遵守消防法律法规,主动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坚持每日消防检查、巡查,做好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的自查自改;按照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定期检验维修;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加强用火、用电、用气和动火安全管理,不违法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的化学危险物品;维修时如需动火、电焊、气焊,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引发火灾;不得私自拉接电气线路,大功率电器设备线路应单独穿管敷设;切实加强消防安全培训和教育,增强经营者消防安全意识。 (姚浩瀚 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