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小娟 通讯员 王丽婷)网上谈恋爱,短短一个月被网恋对象以借为名诈骗50万余元。10月8日,记者从魏都区人民检察院获悉,犯罪嫌疑人顾某涉嫌诈骗罪已被批准逮捕。
张某(女)家住市区,是一名主播。今年4月,江苏省常州市的顾某通过某直播软件认识了张某,并跟着张某做语音主播。7月,二人发展为网络情侣,平常打电话、开视频,从未见过面。
顾某现年34岁,无业。与张某确定恋爱关系后,顾某便以多种理由向张某借钱,起初让张某帮忙垫付一下主播的工资,然后称疫情暴发,自己被困,没钱吃饭、交房租,再后来以因疫情被隔离、酒驾撞人、自己开的饭店消防不过关被查等为由,借款金额从小变大,少则几百元,多则数万元。张某想着二人是男女朋友,就有求必应。
截至8月14日,张某先后给顾某转账500914.2元。这些钱,大部分是张某家人的积蓄。8月14日,张某家人需要用钱,却发现钱没了。张某才将此事告知家人,并催促顾某还钱。顾某却以银行卡被封为借口拖延。张某家人察觉其中异常,随即向警方报案。
9月7日,顾某被警方抓获到案。据顾某供述,自己没有撞人,也没有开饭店,只是找理由骗张某的钱,所骗钱款均被用来刷直播间礼物和个人挥霍,眼下自己没有还款能力。经审查,魏都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诈骗罪对犯罪嫌疑人顾某决定批准逮捕。
“本案中,犯罪嫌疑人顾某在短时间内以多种理由向被害人张某‘借’钱,其诈骗行为显而易见。深陷恋爱之中的张某放松了警惕,才让顾某屡屡得逞。”魏都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李景提醒广大单身男女,网络交友需谨慎,若涉及钱财,一定要绷紧反诈防骗的弦,如有疑惑,可向亲友咨询;对第一次借款后未及时还款的,不要碍于面子不了了之,要及时沟通并止损;发现被骗后,要保存证据,立刻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