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4版:财富

长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土地使用权批前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划拨用地目录》的有关要求,我局拟将起点为长葛市大周镇小郭寺,终点至长葛市石象镇双树王村与建安区小召乡段墓村交界处的1292.103亩(86.1402公顷)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许昌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土地用途为公路用地,作为国道107许昌境(长葛市段)改建工程建设项目用地。

如对该宗地有异议,须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长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利用科提出,逾期我局将上报市政府审批,依法为申请人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手续(联系电话:0374-6110300)。

长葛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