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07版:民生经济

我市将开展集体承租住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

本报讯(记者 朱兆浩 通讯员 张娅囡)为深刻吸取出租房火灾亡人事故教训,全面加强集体承租住房消防安全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事故的发生,11月26日,记者从市消防救援支队获悉,即日起至2022年1月10日,我市将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体承租住房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

据介绍,专项检查将按照对集体承租住房实施“零容忍”的坚决态度,重点围绕集体承租住房的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隐患、用火用电规范、彩钢板违规建房等情况开展综合整治,依法取缔、打击违法群租行为。我市将通过集中整治,彻底摸清全市集体承租住房底数,达到100%建立台账,规范集体承租住房市场消防安全秩序,探索建立租房治理的长效机制。

按照专项检查工作要求,房屋租赁合同签订后30日内,房屋出租人应当按照要求主动到省辖市或者县(市)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并向房屋所在地公安部门登记。12月20日前,各类单位、个体工商户要对在居民小区、村(居)民自建房租用的员工集体宿舍开展自查自纠,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公安、住建、消防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将组织对集体承租住房开展全面排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和火灾隐患,将依法依规查处。居民群众发现存在集体承租住房的,可向所在社区、街道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房产)部门、公安派出所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