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许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位于规划桂花路东侧、规划昌达路南侧的164466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中原科技学院,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作为中原科技学院许昌校区项目用地。
经许昌市人民政府批准,我局将位于忠武路西侧的328790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采用划拨方式供应给中原科技学院,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作为中原科技学院许昌校区项目用地。
特此公告
许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6日